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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交易团通知!事关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后续组展工作

福建商务 2023-11-16


根据《关于做好第132届广交会

线上展后续组展工作事宜的通知》

(会业字〔2022〕12号)精神

为积极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

促进外贸保稳提质

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

将优化平台功能

延长服务时间

扩大参展企业范围

同时

为保障线上平台可持续发展

拟适当收取线上服务费


为做好参展企业组织

展商展品信息上传及审核等组展工作

现就有关事宜进行通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一 、线上平台服务优化
线上平台服务优化

广交会线上展已举办5届,构建了覆盖全媒体展示、展商展品搜索、供采对接等核心功能的线上展会服务体系。在此基础上,第132届广交会持续优化线上平台,重点围绕丰富对接手段、提升沟通效率、优化展品管理及采购商注册等进行完善,提升用户体验。同时,从第132届起,广交会线上平台将延长服务时间至半年,闭幕后除连线展示、预约洽谈功能外,其余功能持续开放至下届广交会开幕前一个月(连线展示可回放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二、线上服务费收取

广交会线上举办以来,平台开发运营投入巨大。为保障线上平台可持续运营,借鉴行业通行做法,广交会自第132届起,以“企业”为单位适当收取线上服务费。为兼顾平台建设成本和助企纾困,按“取之于企、用之于企”的原则,第132届广交会按每家企业2000元的标准统一收取线上服务费,免收脱贫地区企业费用。参照展位费收取办法,上述费用由省交易团代收代缴,具体大会另文通知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三、扩大参展企业范围相关安排

根据《关于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事宜的通知》(会工办字〔2022〕2号),已安排的线上展企业全部参展。在此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参展企业范围,具体安排如下:


(一)安排原则

保持现有展区题材设置、参展资格标准、企业审核机制不变,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(即生产型企业出口额超75万美元,贸易型企业出口额超150万美元)的企业均可申请,不设企业数量上限,不影响现有交易团(分团)展位基数。经审核通过的新申请企业线上展展位仅本届有效,不与今后展位安排挂钩。新能源、宠物用品展区符合展位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予以全数安排,具体大会另文通知。


(二)申请流程

请有意追加参展申请的企业于9月22日前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,提交参展申请(路径:展位申请-我的展位申请-一般性展位申请)。已获得132届广交会线上展参展资格的企业,无需在对应展区重复申请。


参展易捷通系统网址:

https://exhibitor.cantonfair.org.cn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四、展商展品信息上传及审核


(一)时间安排9月15日起

参展企业上传展商展品信息。其中,10月10日前,所有参展企业至少需提交各项必填企业信息,并在每个参展展区上传至少一个展品。

9月15日至10月13日

各交易团(分团)、商(协)会完成已上传企业、展品及虚拟展位信息的审核工作。

10月14日起

各交易团(分团)、各商(协)会持续审核企业新增、更新的信息。延长平台服务期后,每届审核时间相应延至半年。


(二)平台进入

方式一: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上方“登录”按钮,进入平台登录页。


方式二:通过以下网址进入平台登录页:

https://www.cantonfair.org.cn/seller/sellerHome/index


(三)账号登录

参展企业在登录页切换至“参展商”模块,输入账号密码登录。其中,已参加过第127-131届广交会线上展的参展企业,使用原云展厅管理平台账号、密码登录;第132届广交会新参展企业,使用易捷通账号及密码登录云展厅管理平台,首次登录需进行手机绑定验证。


(四)展商展品信息上传

关于展商展品信息上传相关事宜的说明详见附件,请企业参照说明执行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当前组展进度十分紧张,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、高效落实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。各设区市(含平潭综合实验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参展动员组织,吸纳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。各参展企业要积极配合完成企业信息上传、参展费用缴纳等工作。


(二)本届广交会扩大参展企业范围、延长平台服务时长,是当前形势下帮扶外贸企业、稳住外贸基本盘的重要举措。参展企业及展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线上展成效,以及广交会乃至中国外贸的形象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压实责任,严格把好参展质量关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
福建省商务厅(外贸处)

联系人:骆海宏

电 话:0591-87270250

传 真:0591-87842460


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

联系人:苏丽贞、高济鸿

电 话:0591-87304101

    0591-87304190


点击本页面左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按钮,查看附件《关于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有关事宜的说明》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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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詹远辉

审校 | 徐  潇

供稿 | 对外贸易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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